近几年,中央军委、国务院对国防工业非常重视,允许或鼓励民营企业“参军”的各类规章陆续出台,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到《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南》,再到《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为民营企业“参军”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提供了难得机遇。但是,军方和国防工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军工产品质量、进度等,为企业设置了一定的要求和门槛,进入军工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目前现行的军工资质为5项,下面将军工5项资质进行说明 :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证书
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对于审查通过的单位,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名录》,并统一颁发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从《名录》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军方作为第二方,实施WQZB采办监管的重要手段。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国家对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一级保密资格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认定。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是依据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实施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在等同采用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特殊要求(如军方参与质量体系管理、“六性”管理、外协外购质量控制、软件质量管理、技术状态管理、风险管理、生产工艺管理、售后服务管理、质量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作为标准的一部分(楷体字部分),列在国家标准相应条款之后,作为国家标准的补充条款,证书有效期3年。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国家对从事WQZB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WQZB科研生产活动,实行WQZB科研生产许可。国家国防科工局对全国的WQZB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统一管理,军委装备发展部协同管理。WQZB科研生产许可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国防科工局负责第一类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第二类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许可证有效期5年。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是国防科工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体现。在许可门槛大幅降低后,试行备案管理是政府职能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备案目录》)共同构成较完整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通过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掌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能力保持情况,实现对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有效监控,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有序开展,并更好地为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服务,促进行业发展。备案证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