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国军标的必要性: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发布于2009年12月22日,2010年4月1日实施,是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
二、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类型:
1、尚未建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但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
2、已取证但面临监督审核的企业。
3、证书即将到期,需要重新申请的企业。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军队关于武器装备承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资质要求。
2、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4、建立并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3个月以上,且已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5、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6、企业应有相关装备主管部门或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认证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军代表推荐意见书(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3、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产品实现流程图
7、主要设备一览表
8、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注:所有文件需在盖章处加盖相应公章,无公章情况不予受理。
五、申请流程
1、在单位内部按照《GJB9001C-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贯标;
2、国军标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3、填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到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装备主管部门、军事代表机构或军工集团签署意见并盖章;
4、向质量认证中心或公司提交申请材料,质量认证中心或公司审核同意后与申请单位签订认证合同书;
5、进行现场审查,初次申请单位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主要涉及了解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并与军方用户座谈。第二阶段审核是全部门、全产品、全过程、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
6、现场审核有关材料结果经认证中心或公司审批后发放证书。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服务内容流程:
六、以上流程中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
1、签订认证合同和申请书,收集企业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开票信息等;
2、现场考察
根据申请认证规模大小及风险程度,一般安排1-2天,了解组织的认证范围、过程及需求。了解企业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现行有效的管理文件和记录等。
3、体系文件编制、认证申请
编制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相关的控制文件和记录等;向认证中心提交认证申请。
4、管理体系运行指导
管理体系文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布实施,正式运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文件的培训,培训范围: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及体系运行责任人员。其中包括内审员培训。
5、指导实施管理评审、内审
在适当时机(一般在体系运行二个月以上),现场指导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内审员进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对管理体系方针、目标指标及运行的适宜性、符合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6、认证中心审核组现场审核
通过内审、管理评审,经评价管理体系基本符合标准要求,运行有效后,与认证机构协商审核组成员并实施现场审核,我公司负责指导相关文件、资料的准备及协调工作。
7、不符合项整改
协助企业针对审核组提出的书面不符合项报告进行整改,满足审核组验证要求。
8、审卷发证
认证中心对审核案卷进行审阅、批准、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