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 队 实 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 ,是依据中华人民 共 和 国《政 府采购法 》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 《中 国 人 民 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等法 规 ,作 为“采购方 ”,对武器装备“供应商 ”实施的资格 审 查 ,目 的 是 降 低 装 备采购风险 ,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 、 促 进 承 制 单 位 管 理 水 平不断提高 。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 意 味 着 该“供 应 商 ”的 能 力 和 管 理 水平达到军方基本要求 , 可 以 承 担 武 器 装 备 采 购 任 务 ,并 签 订 装 备 采 购 合 同。